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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擅挖百年大樟树,检察护绿让古树“老有所依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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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擅挖百年大樟树,检察护绿让古树“老有所依”

男子擅挖百年大樟树,检察护绿让古树“老有所依”

极目新闻(xīnwén)通讯员 王倩倩

近日,由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(gōngsù)的陈某涉嫌危害(wēihài)国家重点保护(zhòngdiǎnbǎohù)植物罪一案在武山(wǔshān)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公开开庭审理,该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。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。

5月(yuè)26日,承办检察官介绍,2024年12月,被告人陈某在(zài)某村偶然发现一棵“差不多死亡”的大樟树,灵机一动,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指挥(zhǐhuī)他人将其挖起并运至自家院中(yuànzhōng),准备将大樟树打造成家具。有村民报警称古树(gǔshù)被盗后,被告人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
微信图片_20250526114405.jpg庭审现场

“被挖香樟树胸径89厘米,树龄150年,属三级保护古树,具有(yǒu)一定的(de)历史、文化、科研(kēyán)和生态价值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道,“因森林资源具有自然恢复的弹性,一些严重毁损甚至(shènzhì)看似已经死亡的林木仍有可能恢复生机。”

庭审中,公诉人宣读(xuāndú)了起诉书,并就陈某涉嫌危害国家(guójiā)重点保护植物(zhíwù)罪一案的犯罪事实出示相关证据。经审查,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(fēifǎ)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,其行为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xíngfǎ)》第三百四十四条之(zhī)规定,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认罪认罚,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。

微信图片_20250526114409.jpg庭审现场

经法庭调查、质证,武穴市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(de)罪名成立并(bìng)采纳量刑建议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同时,承办法官结合该案审理情况(qíngkuàng)开展生态(shēngtài)环境保护法律宣讲,呼吁现场群众提升环境保护意识,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和行动者。

目前,被告人陈某已将古(gǔ)香樟重新栽种回原处,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。这棵历经风雨的(de)百年古树在司法机关与村民的共同守护下,又将绽放新绿、洒下(sǎxià)阴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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