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资讯 正文

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

体育正文 285 0

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

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

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食品抽检案件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(rúxià):

温州九(jiǔ)**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酱香龙骨产品

温州九(jiǔ)**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酱香龙骨产品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项目(xiàngmù)不符合GB 2730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》要求(yāoqiú),

(二(èr))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

当事人生产(shēngchǎn)过氧化值(zhí)(以脂肪计(jì))项目不符合(fúhé)食品安全标准的酱香龙骨食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(十三)项规定,构成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、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定之规定,参照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》第九条(dìjiǔtiáo)第三项规定的处罚标准,鉴于当事人单位已(yǐ)对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进行了整改,决定(juédìng)处罚如下:

1、没收(mòshōu)扣押的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8包酱香龙骨产品;

2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元(yuán);

3、罚款人民币50000元。上缴财政(cáizhèng)。
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(guīdìng),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(qǐyèxìnyòng)信息公示系统、门户网站、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。

乐清市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

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